課程名稱 |
公法實體程序綜合研討 PUBLIC LAW IN A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PERSPECTIVE |
開課學期 |
96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李建良 |
課號 |
LAW421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993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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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6 |
備註 |
先修科目:憲法(適用本校學士班學生)先修科目:憲法(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)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5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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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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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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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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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課程將選定12個基本權案例進行程序面與實體面的研討,並輔以外國案例進行比教研究 |
課程目標 |
期使修課同學深入掌握基本權內涵 |
課程要求 |
每位修課同學均需選定一項案例進行分析研究,並於課堂上報告討論。修課同學有參與討論之義務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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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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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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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上課說明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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