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公法實體程序綜合研討
PUBLIC LAW IN A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PERSPECTIVE 
開課學期
96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李建良 
課號
LAW421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993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6 
備註
先修科目:憲法(適用本校學士班學生)先修科目:憲法(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)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5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學期課程將選定12個基本權案例進行程序面與實體面的研討,並輔以外國案例進行比教研究 

課程目標
期使修課同學深入掌握基本權內涵 
課程要求
每位修課同學均需選定一項案例進行分析研究,並於課堂上報告討論。修課同學有參與討論之義務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上課說明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